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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沙区遗失声明登报2024/7/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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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7-28 18:04:3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尊敬的各位读者:

如果您办理遗失、公告、声明登报等,可以考虑使用【快办办】的支付宝小程序提供的在线登报服务,里面包含全国各地报社在线一键选择登报。遗失声明的相关资讯可以到我们网站了解一下,从专业角度出发为您解答相关问题,给您优质的服务!
在《支付宝》或者《微信》中搜索并打开【快办办】小程序。
1、选择遗失登报、挂失登报等内容
2、选择需求的报社进行登报
我司近日在南沙区不慎遗失以下重要文件,为防止相关证件被他人冒用,特此登报声明作废:
营业执照正副本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40101MA5****H8Y
名称:广州市南沙区××××贸易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张三
组织机构代码证
代码:MA5****H8Y
名称:广州市南沙区××××贸易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张三
税务登记证
纳税人识别号:91440101MA5****H8Y
名称:广州市南沙区××××贸易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张三
开户许可证
核准号:J4401××××××××××
账号: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
开户名称:广州市南沙区××××贸易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南沙支行
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
广州市南沙区××××贸易有限公司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各一枚。
其他重要文件
1、土地使用权证:粤(2018)南沙区不动产权第000×××号
2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:穗规划南沙字第2018×××号
3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:穗建筑南沙字第2018×××号
4、环保批复文件:南沙环审(2018)×××号
5、安全生产许可证:粤A××××××××××
以上文件自遗失之日起,一切法律责任与我司无关,特此声明。
敬请广大读者留意,如有发现以上证件被他人冒用,请及时与我司联系,为防止证件被恶意使用,我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在此期间,如有业务往来,请以书面形式确认身份,谢谢合作!
联系方式:广州市南沙区××××贸易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020-××××××××(请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拨打)
联系人:李四(总经理)
再次感谢各位读者的关注,我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。
广州市南沙区××××贸易有限公司
日期:2022年×月×日
附:相关法律法规条款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:公司的公章、合同专用章、财务专用章,必须报公安机关备案,不得擅自制作、使用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规定:伪造、变造、买卖或者盗窃、抢夺、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
(一)伪造、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、证件、证明文件、印章的;
(二)买卖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、证件、证明文件的;
(三)伪造、变造、倒卖车票、船票、航空客票、文艺演出票、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、凭证的。
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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